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2022年3月16日,学校纪委(监察办)、审计处、计财处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对学校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外事处与国际教育学院、后勤处、网信中心、图书馆、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新闻出版学院以及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等部分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进行了抽查。
检查组重点对收费公示制度、收费依据、范围,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有无乱收费现象等文件中要求的事项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收取“出国资源使用费”、学生食堂服务实体“档口管理费”、补考费、注册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毕业生工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超过本市《高等学校代收费项目目录》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为在校学生开具毕业成绩单(不超过2份)及提供查阅档案服务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未经审批收取学费、住宿费,或者超审批标准收费。同时向相关部门宣传了国家及北京市教育收费政策,对执行教育收费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岗位提出了工作要求。
经过摸查和检查,学校没有发现教育乱收费方面的问题。
学校一贯重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相关政策,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同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公示栏公示教育收费标准,对在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过程中不报、瞒报或漏报的,学校规定直接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
学校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遵守各项收费立项审核批准制度,规范各类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行为,并持续加大对教育收费日常监督和检查的力度,确保教育收费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