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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减部分公用经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批复2019年预算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2019年部门决算中涉及的一般性支出比2018年决算数压减5%以上。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要求,须进一步压缩校内部分公用经费,具体为:

        一、行政、后勤部门各类业务费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5%进行压缩。对各教学和教辅单位各类业务费不进行压缩。

        二、全额核减行政、后勤部门招待费。

        以上核减经费已在财务报账系统中进行了核减处理,相关情况请查询财务系统,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6026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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