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2021年10月18日,学校纪委(监察办)、审计处、计财处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学校党政办、科研处、研究生院、国资处、安稳部(处)、后勤处、基建处、工会、网信中心、图书馆、新媒体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等部分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进行了抽查。
检查组重点对收费公示制度、收费依据、范围,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有无乱收费现象等文件中要求的事项进行了检查。同时向相关部门宣传了国家及北京市教育收费政策,对执行教育收费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岗位提出了工作要求。
经过摸查和检查,学校没有发现教育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包括:教育收费制度不规范、未经公示收取费用、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收取校服费等代收费项目、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违规上调学费、住宿费、违规克扣伙食费、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收费问题、资助经费不及时发放、教育收费公示管理不规范等。
学校一贯重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相关政策,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学校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遵守各项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各类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行为,并持续加大对教育收费日常监督和检查的力度,确保教育收费合法合规。对在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过程中不报、瞒报或漏报的,学校规定直接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