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年底对账工作和国库资金停止支付时间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按时完成国库对账工作和保证年底财务决算顺利进行,综合考虑资金对账与结算周期,现将2024年底财务报销时间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止时间
1.基本经费报销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主要包括财务系统中项目号为:02、20、21、22、24、25、26、27、28、30、31开头的各类经费。
2.市教委专项经费报销时间截止到12月5日,主要包括财务系统中项目号为03、04、05、06、07开头的经费。
3.横、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创收经费报销时间截止到12月5日。主要包括财务系统中项目号为:10、11、12开头的项目。
二、学生收费截止时间
关于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成教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业务,请各学院通知未交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于12月20日前尽快交费。
学生收费有关工作联系电话:60261086邵老师
三、发票开具及科研经费立项
12月份原则上不再办理借发票事项, 如确实需办理借发票事项的老师,须保证12月20日前款项到账。之前因科研立项向学校已借发票的老师于12月20日前将未付款项拨付到账,并办理课题立项。
开具发票有关问题联系电话:60261086邵老师
四、固定资产入库及对账时间
各单位支出报销中,凡是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库事项的,请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验收和入库手续。并于12月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入账。
五、特别说明
1.凡使用公务卡结算发生的支出,请务必及时报销,由财务处统一还款。为确保您信用记录不受影响,至明年财务开账期间发生的公务卡支出,请在还款日前先自行还款,并保存好相关的单据,待财务开账后及时到财务报销,使用下一年经费额度。
公务卡还款有关事项联系电话:60261085 吴老师
2.有借款的老师和学生尽快取得发票,及时到财务处报销冲账。年底未报销的借款,预算指标不结转下一年,报销时使用下一年度有关预算指标,预算指标来源由相关责任人自行协调解决。
3.发票报销时限
请各位老师及时清理手中持有的发票,及时报销,未完成报销的发票,在次年3月31日之前到财务报销,使用下一年经费额度。
报销有关事项联系电话:60261084 王老师
重要提示:因为重复或无效的网上预约单会占项目指标,影响到项目的执行。请各位老师、各项目负责人随时关注预约报销单的填写及报销情况,及时删除重复或无效的报销单,遇到问题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计财处
2024年11月07日